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商、黑社会相互勾结非法强行霸占农民养命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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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商、黑社会相互勾结非法强行霸占农民养命田
河南省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商、黑社会相互勾结非法强行霸占农民养命田,严重侵犯失地农民的权益
上级政府领导:我们多次向濮阳市市政府问清事实,但总是未果,现在只能这样来救我们自己了。黑社会参与堵截村民门口。村民难啊!!!!!
我们是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东白仓村村民,现在我们怀着非常急迫的心情向当政府反映河南省濮阳市国土资源局非法征地,物华房地产开发有线公司非法强行使用被征地的问题。
基本事实如下:
(1)、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马颊河的300多余亩集体土地是经2002年12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2002}239号)文件批准的,知道2009年6月7日才发给村民【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时隔7年我们才知道仅有的养命田又被征收,违反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已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公告》”。
(2)、根据{国发(2004)28号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在征地报批前,要拟定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地现状的调查结须经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会,要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做为征地的必备材料”之规定,从征地批准到2009年6月7日发给我们【补偿安置方案】,我们农民始终不知情,至今我们土地上的附属物也没有签字确认失地农民不明白征地的报批手续是怎么样完善的。很明显,此宗地的征收,濮阳市国土资源局严重违反了拟征地的报批手续,严重违法、违规欺上瞒下,骗取我们仅有的养命田,严重干预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确认权。
(3)、根据【国发(2004)28号】第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北征土地。”但是目前,被征地农民没有领到一份补偿款,安置方案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开发商分别于2009年5月 18日、5月28日两次给农户非法下发强行拆迁通知,并且动用黑社会势力于2009年5月30日晚两点和6月8日强行进地运送建筑材料,群众得知后前去制止,黑社会分子扬言谁来用刀子捅死谁,谁来打死谁,气焰十分嚣张,群众向上级反映问题,黑势力堵住农户大门不让外出向政府反映情况,一时东白仓乌云密布,黑社会分子与群众形成激烈对抗,几百名群众群情激愤,流血事件随时发生。
(4)、根据【国土资发(2004)237号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十五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市、县不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而在被征地农民一分钱补偿未领到的情况下,为什么建设用地批准书发放?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地10号】第十二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一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而截至目前,征地补偿费用贰仟捌佰肆拾贰万叁仟贰佰叁拾陆玖角壹分未给农民公布,农民一分钱没领到,侵占、挪用到哪里去了?!
在2002年12月时,曾经发生过惊天地的事情,那时候我们村民都不懂法律,也没人做后台,上面来了很多领导,还有执法部门,都佩戴武器的,把我们的土地包围,贴“公告”拆迁,村民就上前准备把“公告”撕了,但是有人竟说了谁撕了打死谁,老的抓走。村民也害怕了。这个事情最后也不知道怎么办,知道现在他们有开始强行征地拆迁了。
我们曾经两次去过濮阳市市政府,但是市政府就派人把我们送到家说会解决的,但是总是无果。准备上访时被他们知道我们也没敢去。现在我们大队竟让给我做工作,施加压力。我们能怎么办啊?无非就是为了后代有个活路。
请求党和政府:1、给失地农民预留地,从事生产,发展多种经营;2、请求上级领导对此宗土地征收过程违法违纪人员严惩,确保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3、请求上级领导作出批示,尽快制止开发商强行用地的行为,杜绝流血事件的发生。
我们的要求过分吗??????
我村全体失地农民从内心感谢帮助我们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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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社会主义属公有化,是人;市场经济属私有化,是兽。人兽杂交!
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商、黑社会相互勾结非法强行霸占农民养命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究竟是什么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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