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接轨思维的荒谬性——作者:有所思 |
作者/编辑:卧野观天 本文网址:http://qqggqqmm.blogspot.com/2010/07/blog-post_06.html
论接轨思维的荒谬性
作者:有所思
提要:本文旨在反思“接轨”理念的局限性,着重论述了当代国际规则产生背景、虚伪本质及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不公正性、欺骗性,提出在国际政治多极化经济一体化情况下,中国应当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创新国际规则思维和理念,努力修正国际规则,推动国际规则向公平、公正方向发展,为世界和平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国际规则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领域的观念、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和惯例及相关思维方式,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某种范围的国际交流中逐渐形成的,具有很强的时代性,这些国际规则体现在现当代国际事务处理、国际法规(章程)制定、国际条约建立及国际新闻报道、国际文化交流及学术研究之中。“与国际接轨”的思维出现在上世纪末中国努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并逐渐被运用到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外交等领域,成了“口头禅”,进而发展为一种理念。这种理念的产生或可追溯到鸦片战争以后和民国时期,某种意义上也是自强救国的一种探索。近来年,在“接轨”理念主导之下,我们的确引入许多西方有意义的观念、理论和具体做法,对我国的发展建设多有帮助。但是,一种陌生价值观的大规模引入,必将对我国固有价值观体系造成冲击。西方价值观体系中不健康、不适宜的内容也使我国传统的心态、立场、思维、观念受到怀疑、淡化和否定。将“接轨”行为限制在某些具体问题领域有利于中国与世界的沟通,而如果片面强调“接轨”,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军事上、科研上盲目地模仿某一个或某些国家,放弃我们的文化传统甚至政治经济制度,企图通过“融入”世界(其实是指西方政治经济文化体系)来实现中国崛起的观念是没有根据的,也是有害的,应当对“接轨”理念进行深刻反思。
一、正确认识国际规则的不公平性和欺骗性,警惕其对于后加入者的危害
(一)已形成的所谓国际规则是西方“丛林法则”“利已主义”的体现。世界并不是平静的,而是充满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的,即使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主题的大环境下,世界也不太平,这是我国对世界形势的基本研判。自二战结束以来,世界先是形成两大阵营对抗格局,上世纪60年代演变成两个超级大国对抗格局,最后两极格局解体,世界向多极化方向演进。应当说,在两大阵营和两极格局下,国际上统一的规则十分稀少。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遇到极大挫折,两极格局瓦解,以“丛林法则”“利已主义”为主要内容的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取得优势,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规则和文化规则也取得了优势,渐成“国际”的“轨”。尽管这些规则中的一部分在不同程度上被世界接受,但是,这种接受对于许多国家来说是一种对现实的无奈。
(二)努力修改现存国际规则是大多数国家奋斗的重要目标。自二战以来,第三世界甚至包括第二世界国家一直在为改造或打破由美国(苏联)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规则而斗争,因此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了第三世界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出现了中苏关系破裂,西欧、日本与美国的矛盾激化等历史事件,原因就在于打破这种不公平的国际规则。另一方面,即使是美国、苏联发达国家,对这些规则也并不遵守。例如,美国向来有国内法高于国际法的传统。美国国务卿佐利克把“开放是美国的王牌”当作口头禅,是因为美国可以从开放——主要是外国的开放——中获利良多,如果在开放中丧失利益,那么美国会立即关上大门。而且,可以认为,美国也有深厚的“闭关锁国”传统,门罗主义“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何尝不是封闭?在经济领域,“贸易保护主义”是不符合世界贸易规则精神的,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指责其他“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借口,但是,当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于美国、蔓延到全世界的时,美国则首先通过“美国人买美国货”的贸易保护主义议案,成为是第一个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大国。再如,在政治领域,国家主权理论作为国际法的基础是也西方提出的,但是,美国空袭利比亚、科索沃,侵略伊拉克、阿富汗,向台湾地区出售武器,何曾顾及主权规则?之所以提及国际规则屡被破坏,不是让我们故意违反成型的国际规则,而是要注意一些国家为了自身利益完全有可能抛弃这些国际规则、“创立”新的规则,危害其他国家的利益。
(三)已形成的国际规则依然对第三世界具有较强的剥削性、压迫性的。现代的国际经济秩序(例如世界贸易组织,它是两大阵营对抗格局下产生的,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在利益分配上基本上呈金字塔形:超级大国美国位于金字塔的顶端,是规则的设计、修改和最大利益获得者;西欧等其他发达国家居于中层,所得大于所失,对规则的设计修改有一定发言权;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不发达第三世界国家居于塔底,基本上对于规则设计和修改没有发言权或发言权极弱,合理的利益也没有保证。美国的学院派经济学理论(如芝加哥经济学派)自然也是为维护这个秩序服务。比如西方提出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新自由主义,以“一体化”理论来掩盖世界经济利益分配的不平等、不合理和贸易规则的不公平,本质上是旧政治经济秩序和理论的新包装,目的在于将第三世界新兴国家纳入到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延续西方传统强国利益至上的国际经济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讲,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也是利益分配的过程。在西方强国主导的“一体化”各种规则之下,第三世界国家仍将继续处于受剥削地位,不可能摆脱贫困落后。因此,不认清这种国际规则的虚伪性、剥削性,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就是将本国置于这些规则之下,接受被剥削、压迫的国际现实。
二、与国际“接轨”理念在很多情况下不易实现
(一)当今世界在许多领域并未形成统一的规则,“接轨”在很多情况下很难实现。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有成型的、公平的国际规则存在,如果国际上不存在这个规则,那么也就无法进行“接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政治经济往来越来越密切,地球更像一个村庄,的确需要一个规则体系来规范国际行为。但是,应当看到,由于历史、传统和文化的多元性,不同国家对建立何种内容的国际规则所持的立场和观念并不相同,所认同的规则多种多样,很难说哪一种规则更科学、更合理。从政治领域来看,现存的以西方价值观为基础创建的“国际法”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并不为全世界人民所承认。从经济领域看,最大的经济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WTO)实际上是以维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垄断利益为出发点的,其秩序和相关规则对第三世界经济不发达国家并不公平,这也是导致第三世界许多国家屡发各类经济危机并长期贫困的主要原因。在文化领域,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提出文明冲突理论,这表明,即使在西方眼中,世界文化也是多样的,也是不统一的和很难统一的。在具体国际事务上,态度和观念更是多种多样,并没有统一的认识。既然在诸多领域国际上并无成规,那么,“与国际接轨”如何实现?
(二)片面强调“接轨”容易被捆住手脚。应当说,经过自“地理大发现”后数百年的风云激荡,世界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外交领域的确形成一定规则和思维,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特别是贸易领域也有一些规则(甚至在商业、技术领域具体化为各种各样的标准)逐渐为大部分世界所接受。但是,应当看到,这个世界的沟通是在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对世界残酷压榨和掠夺过程中,以欧洲诸国之间的关系现状为蓝本,在西方对其他国家的傲慢与偏见态度的主导下建立的,客观上没有也不可能考虑其他国家、地区和民族与西方的情况差异。西方资本主义发达世界对于维护这种秩序具有传统上、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实力上、心理上和法律上的全面优势,也具有制订和修改这些规则的决定权,在具体问题上也有仲裁力。新兴国家如中国,因为对这些规则并不熟悉而很难适应。例如,二战后,美国力推建立以美元与黄金挂钩为基础的国际金融体系,并提出黄金仅是金属的理念,否认黄金的货币价值。但上世纪70年代,当美国实力大大下降时,即于1971年宣布美元与黄金脱钓,给国际金融货币市场造成极大冲击,引发经济动荡,国际社会只能面对现实。所以,消极遵守国际规则,很可能被捆住手脚,使自己的正当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
(三)片面强调“接轨”限制了中国在国际问题上的话语权。所谓国际问题本质上就是国际矛盾问题,是不同方面不同利益诉求产生的难以解决的冲突。中国作为具有独特文化传统的新兴的社会主义大国和第三世界的重要大国,价值观体系、心态、立场与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都不相同。历史地看,中国将永远是第三世界的代表。鉴于国际规则的“西方性”,如果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那么在许多第三世界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我们将不得不站在西方立场上讲话,这就迫使我们放弃立场,用我们不擅长的、也并非公平正义的西方理念对待国际甚至一些国内问题,导致词不及意、捉襟见肘。既然与西方国家的观点一致,那么我们只能跟随西方鹦鹉学舌,说出的话自然缺乏新意,没有价值和意义,无异于在国际问题上放弃发言权、将国际问题付诸西方式裁决,那么,一个独立自主的、“负责任的”大国的地位作用如何体现?
(四)片面强调“接轨”意味着失去国内重大问题决策处置的主动权。应该看到,所谓国际规则(惯例)并不完全是关于国际问题的,针对诸如经济、民族、宗教、种族、历史、文化甚至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所谓国际规则,必然涉及国内重大问题。我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许多政治、民族、宗教问题的历史沿革和复杂程度都是西方人无法理解和想象的,所以西方创造的规则并没有考虑中国国情,更不可能考虑中国传统价值观和正当利益诉求,这种国际规则我们是无法与之对接的。片面强调“对接”将导致许多国内问题的处理上受制于人。以民族和宗教问题为例,我国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国家,领域幅员辽阔,民族、宗教资源丰富,问题也很复杂。按照西方所谓规则,中国的基督教应当受罗马(梵蒂岗)教廷指导,如果遵守这个规则,那么我国国内民族、宗教问题必然受西方掣肘。
(五)片面强调“接轨”将迫使我们放弃一贯坚持的正确立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也是中国人民与第三世界一道在维护国家主权、领导完整和合理利益,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领域与新旧殖民主义力量全方位斗争的历史,并在斗争过程中形成了我们一以贯之并与西方相对立的理论、观点和立场,这决定着我们在诸多国际问题上的立场与某些国家并不统一,也不可能轻易接受西方性国际规则的约束。如果当前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那么我们不得不彻底改变我们以往在许多国际问题上所持立场而陷于被动。
三、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不符合“消化吸收,为我所用”的开放初衷
(一)立足本国传统和实际,以我为主,积极吸收借鉴其他文明的成果,是我国历史发展的一个特点。毛泽东同志反复指出,“照抄是很危险的,成功的经验,在这个国家是成功的,但在另一个国家如果不同本国的情况相结合而一模一样地照搬会导向失败。照抄别国的经验是要吃亏的,照抄是一定会上当的。”(毛泽东《一定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1956年4月29日),《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64页),“我们要向先进的国家和民族学习,学习对本民族有用的东西,但不是所有的方面都要学别的民族,而要保持本民族的特点。”(《毛泽东关于西藏问题的谈话》(1955年3月8日),《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113页)“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毛泽东《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1页)在自然科学方面,毛泽东同志指出,“自然科学方面,我们比较落后,特别要努力向外国学习。但是也要有批判地学,不可盲目地学。在技术方面,我看大部分先要照办,因为那些我们现在还没有,还不懂,学了比较有利。”(毛泽东《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2页)“我们不能走世界各国技术发展的老路,跟在别人后面一步一步地爬行。”(毛泽东《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国家》(1964年12月13日),《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41页)中华文明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的文明,对于外来文化的优秀成分,积极吸收、从不排斥,从而形成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海纳百川的特色。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祆教等宗教文化都曾在中国生根发展,这些文化丰富了中华文明的内涵,推动了中华文明的发展。有选择、有改造地吸收这些文化并没有否定和颠覆中国传统价值观体系,而是对这种价值观体系的一种有益补充和丰富。我们吸收西方文化中的有益成分,也绝不能否定我国传统的价值观。
(二)“接轨”思维不符合改革开放“消化吸收,为我所用”的初衷。在吸收借鉴国外经验问题上,邓小平同志指出,“照抄照搬别要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邓小平《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1982年9月1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页)。应当承认,国外有许多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值得我们吸收借鉴,这是我们坚持开放的重要原因。但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初衷是利用这些国际资源,消化吸收,为我所用,绝不是完全放弃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制度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体系,照搬照抄西方的政治经济制度和价值观。一方面,否定我国固有的传统价值观会造成极大的社会价值取向混乱,导致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全面自我文化否定为基础的吸收借鉴也很难成功。前苏联接受西方的民主思潮,导致了国家解体;俄罗斯接受“休克疗法”,导致了经济崩溃,就是殷鉴。
(三)大多数国际规则和理念与中国国情不相符。规则是价值观的延伸,西方世界制订的国际规则,必然坚持西方利益至上,体现西方价值观和民族文化特点,是西方价值观的延伸,不可能考虑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价值观。从价值取向看,中华民族强调重义轻利,以和为贵;在利益问题上,认为国家、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西方则强调利益,忽视“义”,坚持个人利益至上,本国利益至上。以民族问题论,在民族问题上,中华民族中的汉族和其他民族都是历史发展的融合体,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其民族发生发展与西方民族有很大不同,并不能用西方以利益分割为目的,以语言、人口、地理、心理认同为要素的民族理论可以概括的。所以,在西方世界一些基本上合理的规则,在中国却极不适宜。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会无中生有,使本来简单问题复杂化,导致新问题的产生。
(四)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不利于维护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的合法利益。当今世界市场经济已经形成了以维护西方强国经济利益为核心的“产业链”体系,发达国家独占商品利润的分配权,通过大财团和跨国公司,控制第三世界国家的银行、能源、种子、交通等基础性经济命脉和源头产业,控制商品的设计、研发、品牌、定价、流通、销售等高端环节,并占有绝大部分利润,把耗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生产环节分配给包括中国在内第三世界国家,并极力压低分配给第三世界国家的利益。这些经济强国还操纵国际舆论,制造经济理论,为这种利益分配格局提供理论基础,同时误导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发展指导理论。片面强调与国际接轨,消极、被动地融入这个世界体系就意味着接受其不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使我国政治经济重新陷于被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控制、剥削和压迫的地位,实现国家富强的初衷不但不可能实现,相反,很可能导致政治经济文化自主权丧失,社会倒退回清末、民国混乱时期,拉丁美洲就是我们的殷鉴。
四、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应当担起建立新的国际规则的责任
(一)历史地看,我们是国际规则和秩序的成功创造者和维护者。中华文明是具有上下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的文明,我们并不缺乏建立国际规则的信心、智慧、经验和能力。自秦汉以降,我国传统价值观及处理国家关系、民族关系甚至人际关系的理念逐渐为周边民族、国家接受,同时,这些价值观体系也从其他民族文化汲取了营养并结合时代发展实际不断自我发展完善。中原政权成为亚洲地区政治秩序的长期主导者,创造了“天下”“王土”“大同”“大一统”等观念,形成了中原王朝与周边政权相互影响的“朝贡制度”、“天下共主”、“华夷秩序”实践和相关理念,辐射中华文化,被“四夷”充分接受,有力推动了亚洲地区政治稳定和经济文化繁荣,也影响到南洋甚至欧洲的发展。尽管这一实践和理念具有一定时代性、地域性和局限性,但在革新世界规则的过程中,更应当看到这种经验理论的成功历史和对构建当代和谐世界的现实意义,及时挖掘整理。
(二)近现代,中国对国际规则塑造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作为一个有历史责任感的国家,中国并不只是被动适应世界潮流,而是积极改变或引领世界潮流,推动国际秩序向公平、合理方向发展,即使是最困难时期中国依然对塑造国际规则作出过独特贡献。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参与了联合国宪章制订和联合国创建,为新国际秩序的确立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后,中国又提出“三个世界”的世界划分理论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尔后兴起的第三世界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提供了国际法理依据,为新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处理国际关系和反抗殖民主义压迫提供了理论指导,甚至也受到第二世界的赞成,推动了国际战略格局的演变,同时也大大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号召力。近年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又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和谐世界”的理念,已经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发挥了作用,相信这个作用应越来越突出。现代国际社会正向多极化方向演变,国际规则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作为大国,中国应当延续发扬建树国际规则理念和创造具体规则的优良传统,在国际规则演变中发挥重要积极作用。
(三)从世界历史看,创造或革新国际规则是大国通常的做法。当前,我国正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复兴不只体现在硬实力的增长方面,更体现在对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和国际规则的塑造、推动其公平化的软实力方面,体现在塑造关于国际规则的新意识、新思维、新角度、新道德、新理论、新法统上。历史地看,对国际规则和思维方式的创造能力也是大国崛起的一个关键标志。曾经的世界大国,如中国汉唐元明清时代、英国伊丽沙白时代、美国的现当代,都曾经创造过大量国际规则和相关理念。例如,为最大限度地扩大和维护英帝国的利益,英国政府曾经积极推出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亚当·斯密主义,通过推行航海法令《SEA ACT》,等等。二战以后,超级大国美国为了建立由其主导的国际秩序,在政治领域积极推动联合国这一世界性组织的建立,在经济领域积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相关协议、法规的建立,积极构建“布雷顿森林”体系,维护并扩大了美国的垄断性政治经济利益,将美国的世界霸权以立法和政治经济组织的形式巩固下来。应当看到,西方创造的国际规则有很强局限性、自私性,事实证明这些规则并非有利于世界和平发展。随着亚非拉美第三世界国家发展崛起,西方时代必将远去,西方式规则也必将渐渐淡出历史,需要及时用新思维、新视角、新心态、新立场重新塑造国际规则。而中国应当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掘中国传统文化遗产,发挥文化优势,结合国际社会实际,借鉴西方国际规则的经验教训并消化吸收其有益成分,逐渐地改造和影响国际规则,力求国际规则合理、公平、公正、稳定,突出体现新国际规则与西方国际规则的在价值观体系、利益分配、国际道义等方面的差异性,占领道义至高点,为世界和平发展作出新的历史贡献。我们如果不能在改造世界上不公正的国际规则方面有所成就,那么,中国的崛起体现在哪里呢?中国的国际责任感又体现在什么地方?
(四)改造国际规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的现实需要。应当说,经过长期的发展,由西方世界制定的国际规则在维护西方利益、遏制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方面,已经十分成熟。这个规则对于中华民族的崛起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作为一个第三世界大国,我们亟需要确立话语权,打破国际垄断,开拓国际市场,巩固提升第三世界的国际政治经济地位,推动国际规则向第三世界国家正当利益倾斜。片面强调“接轨”,就意味着放弃在不平等国际规则面前的抗争,最终也不可能达到崛起的战略目标,并且将丧失第三世界国家的支持,在国际上陷于孤立境地,弱化国际影响力,影响国际形象,动摇国际地位。
(五)改造国际规则,使之公正、公平,是大国应尽的责任。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这个灵魂更应该体现在对国际规则理念和具体规则的创造、修改和废弃上。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我们是“引进来”,那么,现在我们要做的则是在国际规则和相关理论建立方面“走出去”。当前,美国等西方国家舆论都强调中国不能免费搭世界经济政治发展的便车,强调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应当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我们当然反对这种论调,我们曾经为世界发展作出过重大历史贡献并一直在作贡献,也付出过沉重代价,我们的发展得到过世界各国人民的帮助和支持,但最主要最关键的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并不曾搭过西方什么“便车”。但是,我们认为,改造国际规则同样是中国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之一。世界各国都是平等的,对国际规则改造问题都有发言的权力和义务,中国作为综合性大国,更当行使这个权力、履行这个义务。如果墨守国际陈规陋俗,那就意味着我们放弃了改造国际规则的权力和义务,实质上是对国际问题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六)建国以来六十年的建设发展,为我们塑造国际规则提供了一定软硬实力基础。经过六十年来努力,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得到世界的承认和赞同,形成了独特的“中国模式”,打破了西方政治经济理论和发展模式的垄断地位,为第三世界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发展提供了榜样,也为世界其他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硬实力方面,我们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万亿人民币,中国已经成为继美国、欧盟之后的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和第二经济大国,是最早走出2008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国家,是世界经济的发动机。我们有实力在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重要国际政治经济平台上,发挥作用,推动国际经济贸易规则修改完善,有实力推动新国际组织的创建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秩序提出自己的观点、理论和思想,引领国际社会发展,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世界的开拓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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