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门”闭门审判,再现杨佳案一审设局"谢有明"律师嫌疑 |
作者:卧野观天 本文网址:http://qqggqqmm.blogspot.com/2010/10/blog-post_24.html
“赵东民门”闭门审判,再现杨佳案一审设局"谢有明"律师嫌疑:
读赵东民的判决书和一审律师辩护词有感
作者:金牌孔子 /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读完赵东民的判决书,站在人民立场上看,赵东民不但没罪,真是大大的有功。诚如左大培所言:赵东民事件有共产党早期特征,看完判决书后感觉确实如此。那说明了什么呢?说明政府内部有一部分人希望共产党倒掉,故意激化党群关系。如果这部分人占据领导权,那就是江山不在是人民的江山,而是压在人民头上的江山,那就是推翻的三座大山又回来了。那赵东民所作所为就是每一个真正共产党员都应该做的,只要是真党员,都会认为赵东民是有功的。所谓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恰恰不是赵东民,到现在全国声援赵东民,已经说明是陕西工会及其背后的力量在扰乱全国的公共秩序。赵东民如果是有罪的,那么就是十二亿九千万人都有罪,因为他是站在这些人的立场上说话的。
法院所说的诸多新的证人证言,恰恰是说明赵东民无罪的证据。工会不作为,工人当然可以罢免。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公检法和工会的权力本身是人民把自己的权利让度给他们去行使,如果他们得不到人民的信任,人民也可以罢免公检法不称职人员。看到法院的判决书,只能说明是工会、公检法及相关改制企业的头头们在联手自救,因为不宣判赵东民有罪,就是在宣判自己有罪。他们已经不再顾忌是否站在人民对立面,他们以为宣判赵有罪了,人民就可以认不清楚他们的罪了。但经过多年洗礼,人民已经觉醒,谁是谁非,已经不是能涂抹掩盖的。
读了赵东民的辩护律师辩护词,我看这位律师也有为虎作伥的嫌疑,因为他一开始就认定了上访人群一方有扰乱公共秩序罪,只是想把责任推给张兴财、刘高智等人。但事实是工人们的行为根本就没有扰乱所谓公共秩序,谈何扰乱公共秩序罪。再则将赵东民帮助组织集体上访性质看做非法,本身就不是在为其辩护,做什么事情不组织不策划,问题是他为什么能组织起来,如果这些工人没有委屈,他能将他们组织起来吗,这是个根子的问题,而律师却不谈及。工人维权找工会,甚至想申请成立工人维权代表大会,这都是正义之举,这有什么问题吗?这是宪法赋予中国工人阶级的权利。
一百多人就是大批,当年共产党组织几万工人大罢工,也没见共产党说自己做错了,而律师先认定了赵东民有过失,这是在辩护吗?这简直是吃完被告吃原告之后才有的立场。还说什么“不具有扰乱的故意”,根本就没有扰乱,怎么就成了不具有扰乱的故意,这辩护是是我见到的最愚蠢的辩护词。一审失败,我认为除了公诉方强词夺理之外,辩护方的律师也是值得质疑的。
按照宪法、法律成立“工人维权工会”主张怎么就危害了社会了,律师带头否定自己当事人的正确主张,这是在辩护吗?难怪张兴财等人没有主动维护赵东民,原来律师是把赵东民负的责任往他们那里转移呀,这使赵东民陷于被动,这样的辩护词不是在为赵辩护,简直是和法院联手将赵定罪。这位律师职业道德,我深表怀疑。
希望即将准备代赵东民上诉的李劲松律师能为赵东民和人民伸张正义,扳回人民共和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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